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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冥想起,現在身為一個創作人的悲哀。
從看到畢卡索的畫開始,有人說那個有什麼創作可言。
這,就是身為一個創作人的悲哀。
網路上充斥著太多自以為是的廢物,
相機人手一台,照片隨便亂照個鬼,就說這叫做藝術。
繪圖軟體隨便亂改,調調色調和曲線就說這叫做美工。
毫無任何色彩學觀點,抨擊真正設計者的心態,這不是藝術,叫做醜陋。
文章從第一行開始就毫無頭緒,草草三言兩語就算一篇創作,
到最後還大言不嬋表示自己有當作家的天份。
注音文夾雜著火星文在討論區出沒,
自己以為了不起,以為這樣叫做可愛,我告訴你,這樣叫作花痴!
玩個遊戲都可以搶怪搶成這樣,別人看不爽再加三字經問候你媽媽,
充斥在醜陋與混沌之中的老鼠,猶如行屍走肉繼續游移於人世間。
自以為自己是遊戲達人,發表自己的練功心得,還說這叫做天書?
出個門就得翻遍衣櫥,這件不喜歡那件不要,
等到穿好衣服之後,我看天都要黑了,想要吸引人注意嗎?我告訴你!不要穿最屌!
考個試不好好讀書,喜歡鑽研各路作弊辦法,
拿到一百分是吧?我告訴你!那是一根棒槌加上兩顆鹹鴨蛋啦!
逛個街也要跟人拼行頭,
名牌店門口一天到擠的水洩不通,花錢出手決不手軟?
那是誰的錢?你刷卡誰付錢?我告訴你啦!百分之九十九都不是花自己的錢啦!
憤世忌俗了沒?
殺紅了眼就是要坦蕩蕩的了解自己內心最想要的物質生活,
劃上兩三筆就是一幅名畫?
那世界就真的要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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