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突然冥想起,現在身為一個創作人的悲哀。
 從看到畢卡索的畫開始,有人說那個有什麼創作可言。
 這,就是身為一個創作人的悲哀。

 網路上充斥著太多自以為是的廢物,
 相機人手一台,照片隨便亂照個鬼,就說這叫做藝術。
 繪圖軟體隨便亂改,調調色調和曲線就說這叫做美工。
 毫無任何色彩學觀點,抨擊真正設計者的心態,這不是藝術,叫做醜陋。
 
 文章從第一行開始就毫無頭緒,草草三言兩語就算一篇創作,
 到最後還大言不嬋表示自己有當作家的天份。
 注音文夾雜著火星文在討論區出沒,
 自己以為了不起,以為這樣叫做可愛,我告訴你,這樣叫作花痴!

 玩個遊戲都可以搶怪搶成這樣,別人看不爽再加三字經問候你媽媽,
 充斥在醜陋與混沌之中的老鼠,猶如行屍走肉繼續游移於人世間。
 自以為自己是遊戲達人,發表自己的練功心得,還說這叫做天書?

 出個門就得翻遍衣櫥,這件不喜歡那件不要,
 等到穿好衣服之後,我看天都要黑了,想要吸引人注意嗎?我告訴你!不要穿最屌!

 考個試不好好讀書,喜歡鑽研各路作弊辦法,
 拿到一百分是吧?我告訴你!那是一根棒槌加上兩顆鹹鴨蛋啦!

 逛個街也要跟人拼行頭,
 名牌店門口一天到擠的水洩不通,花錢出手決不手軟?
 那是誰的錢?你刷卡誰付錢?我告訴你啦!百分之九十九都不是花自己的錢啦!

 憤世忌俗了沒?
 殺紅了眼就是要坦蕩蕩的了解自己內心最想要的物質生活,
 劃上兩三筆就是一幅名畫?
 那世界就真的要毀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04017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